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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一)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题目)

  2009年3月1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2009年9月11日,甲公司的开户银行P银行为该汇票承兑。 2009年6月30日,乙公司从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9月30日持该汇票到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Q银行为丙公司办理了委托收款手续,P银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后,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应去银行办理该汇票提示付款的期限是( )。

  A.自该汇票转让给丙公司之日起10日

  B.自该汇票转让给丙公司之日起1个月

  C.自该汇票到期日起10日

  D.自该汇票到期日起1个月

  【答案】C

  【解析】商业汇票(见票即付的汇票除外)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2.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

  A.甲公司 B.P银行

  C.乙公司 D.Q银行

  【答案】B

  【解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银行。

  3.在不考虑委托收款背书的情况下,关于确定该汇票非基本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人是乙公司 B.被背书人是丙公司

  C.承兑人是Q银行 D.保证人是P银行

  【答案】AB

  【解析】票据上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P银行而非Q银行)、背书人(乙公司)、被背书人(丙公司)、保证人。

  4.关于银行是否应受理该汇票并承担付款责任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Q银行不应受理

  B.Q银行应当受理

  C.P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D.P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AD

  【解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10日)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Q银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P银行)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5.丙公司委托收款被P银行拒绝后,正确的做法是( )。

  A.向甲公司进行追索

  B.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C.出具书面说明,再次要求Q银行发出委托收款

  D.出具书面说明,直接到P银行提示付款

  【答案】D

  【解析】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在本题中,丙公司委托收款被P银行拒绝后,应当直接到P银行提示付款,如果P银行拒绝付款的,丙公司方可依法行使追索权。

  3.难度是相对的,过关人数是绝对的

  《经济法》的确是注会考试中最简单的一个科目,但是考生需要清楚的是,注会考试是一个水平考试,而不是过关考试。当所有人都认为《经济法》简单的时候,考试的难度就会变大,因为我们需要在优秀的考生中挑选出更优秀的,以体现“水平”。因此,希望考生重视《经济法》科目的复习,争取一次性通过注会《经济法》科目。

     可见,想要做好注会的答题,必要的知识点掌握还是非常需要的。所以2012注会考试的同学们应该加大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在围绕真题进行训练,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希望同学们能从老师分享的注册会计师经验交流中有所收获,并在接下来的复习工作中都能有很大的进步。

     科教园2012注会辅导班已经全面开始招生,十三年的注会教学经验,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教学环境和高端人才的培养,帮助考生梳理各学科的知识重点,力求让每一位考生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教园注会面授——北京注会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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