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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经济法》命题规律总结及趋势预测

[日期:2012-02-06] 来源:科教园注会  作者:zuosi [字体: ]

      四、复习中的注意事项

  1.如果您现在还没买2010年的新教材,先出去买一本。

  2.如果买回来的新教材一直没有翻开,建议2011年继续买。

  3.在上考场之前,确信自己曾经非常认真地看过一遍教材。如果实在没有时间读完教材的全部内容,至少应当保证重点章节读过两遍以上(《物权法》第一遍读不懂非常正常,上考场之前读懂了就不算晚),非重点章节可以按照本书提示的“重点与难点”进行复习,但是盲目相信任何人都会有风险。目前国内只有出题老师才有资格说哪些是重点,哪些可以不看。

  4.“地毯式轰炸”并不是最有效的进攻方式,就算您下定了决心准备搞“地毯式轰炸”,没过几天就会发现自己大脑的内存是有限的,而且前几天刚刚背完的东西又忘得一干二净,没信心了。一开始头大,再后来头疼,最后头不疼了,放弃了。

  5.2010年教材虽然很厚,但别忘了80%的重要考点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内,应当将有限的时间集中在教材的重点章、重点节和重要考点上。

  6.别忘了自己的奋斗目标不是100分,要学会“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知道对某些问题“战略放弃”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7.要分清“轻重缓急”,您的复习目标是在考试之前完成“所有”的战斗准备。不要用所有的时间去复习《物权法》,它最多占20分;也不要用太多的时间去复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它最多占3分,要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合理分配自己有限的时间。

  8.要知道自己只是第一次学习《经济法》的新考生,出题老师也知道您的底细,CPA《经济法》的试题不要求您掌握多么深奥的理论,解决多么复杂的棘手问题。实际上,把教材上的内容准确理解了,该死记的记死了,就差不多了。要知道“深入理解、刨根问底”和“钻牛角尖”有时只有一线之隔,不要浪费太多的时间用于“钻牛角尖”。

  9.要制订一个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复习计划,然后认真执行。时钟滴答在响,时间在一分一秒中流逝。不要在大街上随便买一套模拟试题就不管不顾地做上三天,这三天按照复习计划是您看《物权法》教材的时间,您忘了吗?

  10.不论是在复习过程中,还是在考场上,都要保持必胜的信心。要知道自己只是第一次接触《经济法》,第一次看教材肯定有看不懂的地方,别着急,别看到第一章的第三节就放弃了,事后您会发现其实非常简单。2008年全国有2万多人通过了 CPA《经济法》的考试,他们都是和您一样的普通人。2010年为什么就不能加上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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