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机构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组织领导机构为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全国考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全国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本地区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考委会)及地方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
全国考委会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研究确定组织工作的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的基本原则、要求及命题专家人选,每次考试结束听取全国考办工作汇报,确认考试成绩是否有效并对考试期间的违纪舞弊行为进行处罚,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委会工作。
全国考办负责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组织专家依据全国考委会审议通过的《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及参考用书,组织命题、评卷、成绩登统、成绩发布、全科合格证的发放及其他日常事务。
地方考委会贯彻、实施全国考委会的决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负责为考生提供各种服务,组织和监督考试工作等。全国考办不直接办理各地考生的具体工作。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实施
1.目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吸收合格的人才充实注册会计师执业队伍,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2.课程:为便于考生掌握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设五门课程,《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
3.合格成绩:每科成绩满分为lOO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考生在连续五年内取得五科成绩合格,可以取得全科合格证书。
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如在事务所工作并有两年的执业经历,可申请获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如没有两年事务所工作经历或不在事务所工作,可申请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
4.报考条件: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的境内公民,可申请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外国籍公民可在对等原则基础上,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5.免试条件:境内考生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于部分科目的考试,直接获得部分科目的合格成绩。
6.考试时间:《会计》科目考试为3.5个小时,《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为3个小时、《经济法》和《税法》均为2.5个小时;各科考试如无特殊情况均于每年9月举行。
第二部分命题基本要求
一、命题的目标
通过考试评价考生是否具备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签署审计报告的基本能力。
二、命题的原则
在考核考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侧重考核实务操作和职业判断能力。
具体来说,命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覆盖面宽、重点突出,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联系密切;
2.试题应当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理论联系实际,侧重实务操作;
3.体现知识更新的要求。新知识、法规、制度、准则等在试题中应达到一定的比重;
4.综合性试题应涉及多个知识点,在考核考生掌握各方面知识的同时,考核综合分析能力;
5.试题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避免直观,以考核考生的职业判断力;
6.考核考生掌握国际惯例方面的知识。
三、命题的依据
全国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及全国考办组织编写的指定教材。
四、试题基本题型
1.种类: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
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的划分依据为是否需要阅卷人员运用主观判断来评判成绩。
客观性试题主要包括: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主观性试题主要包括:简答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包括案例分析题)。
2.各题型分值分配:
(1)每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的分值不超过2分,一套试题中上述三种类型试题的总分值应低于50分。
(2)每一简答题的分值应不低于4分,简答题型的分值在一套试题中所占分值不宜超过20分。
(3)每一计算题的分值应不低于5分,计算题型的分值不宜超过20分。
(4)每一综合分析题的分值应不低于10分。
(5)各知识点的分值分配应当相对合理。
(6)每一评分点分值高低应当与其难度相适应。
第三部分命题的具体要求
一、各题型试题的设计要求
1.选择题
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也适用于选择题的设计要求。每个选择题应是根据辅导教材中有关内容的分析整理、编制而成,避免出现直接照抄书本的试题。
选择题应该符合以下设计要求:
(1)题干应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或问题,而不是一个以逗号结尾的不完整的句子;
(2)题干和备选项都应该是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不应使用双重否定来误导考生,或先是一个错误的表述再加一个肯定的说明;
(3)避免使用特定的限定副词,例如“决不”、“总是”等;
(4)为每一个选择题提供四至五个备选答案,每一个备选答案均应有一定的干扰性,最好是利用经常会出现的错误设计干扰项,各选项以A、B、C、D、E为序号排列;
(5)避免使用“以上均不是”和“以上均是”的备选答案;
(6)数字型的选项按升序排列;
(7)判断题的答案正确用“√”表示,错误用“×”表示。
2.简答题
主要是要求考生对一些基本概念、原理进行简单阐述和应用说明。这类试题主要考核考生在记忆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组织、整理得出答案。因此,不能是书本内容照搬。
3.计算题
主要考核考生对各种计算公式和业务方法的综合运用能力。既要求有简单计算过程的考核,也需要有一定的复杂性。
计算题的数据最好是较为完整的数据,以免出现数字游戏。
4.综合题
(1)应涉及多个相关知识点,且各知识点间应具有较强的关联关系,以考核考生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2)要有一定的阅读量,以考核考生挖掘有用资料进行判断分析的能力;
(3)试题应与实务紧密相联,以考核考生实务操作能力;
(4)每题分值以不低于10分为宜。
二、试题措辞要求
1.试题已知条件。要保证提供足够的信息,以构建一个清晰的场景、事件、问题或案例。
2.主观性试题的“要求”部分。要明确要求考生做什么。使用类似“列表”、“选择最佳答案”、“解释”、“对照”、“评价”等明确直接的词语,避免使用可能导致不确切答案的措辞。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核重点是考生的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试题应符合评价和测试考生这些能力的要求。避免只考查肤浅的记忆性的知识。
3.试题所用名称尽量使用中性名称。试题涉及人名、地名、单位等名称时,应当使用甲、乙、丙、丁…,A、B、C……等中性名称,试题如不涉及外币金额与业务最好不标明“人民币”字样。
三、试题答案要求
1.客观试题的答案,要准确无歧义,且不存在模糊的要求。
2.主观试题的答案,首先是提供给评分人员评判考生答卷的重要依据,然后还将公开发布,以指导新的年度的考生参考备考,因此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答案中应覆盖拟考核的重要知识点;
(2)注意分值的合理分配;
(3)给出一个样本,作为参考答案。
3.明确指出答案的来源、依据,应对每个试题答案所在辅导教材的页码进行标示,并列明解答过程中所使用的计算公式。
4.预测可能的正确答案。有时会出现考生因错误理解题目要求而得出一个与所给参考答案完全不同的正确答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有三种方法来解决:重新措辞试题;重新措辞答案或提供另外的答案。
四、评分标准的设计
每道题均应制定出较为详细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的设计主要应当根据每一试题的知识点、难易度及分值分配,并按每一得分点逐个列示,以便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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