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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科教园注会《税法》串讲班提纲(二)

第一部分:2005年考试命题基本思路:

与前几年不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依旧是全面考核、注重综合理解与实务操作、重点突出、难度持平,在整个税制不发生重大变化之前,这也应该是今后若干年的基本思路。

题型、题量将与近两年一致,总题量保持在57道左右,客观题与主观题各占50%。

近两年的难度基本是相当的。从《税法》考核的重点看,与注册会计师执业密切关联的税收法律、法规与规章,仍然是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在计算与综合题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外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旧是重点掌握、熟悉运用的内容。而且从2005年的变化内容看,许多将直接影响到应纳税额的计算,每章的重点变化内容也应该重点掌握。

第二部分:具体内容讲解

第一章 税法概论

重点:税收法律关系及税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难点:税收法律级次、税收管理权限和范围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利主体(1)征税主体(2)纳税主体(属地兼属人原则);(两者之间的关联)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结合P409四);

3、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掌握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学会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4、税法的分类:学会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二、税收的立法机关

主要掌握立法主体、法律名称与主要的具体内容。

三、现行税法体系:熟悉我国税法体系的基本情况(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构成)

四、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重点掌握四个内容:立法权划分层次(20-21页)、执法权限的划分(21页)、征收管理范围(23页)、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比例(24页)。

第二章 增值税

重点:应纳税额计算,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税务处理,出口退税,征收管理。

难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中销售额的内容,视同销售行为,准予抵扣和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出口退税中“免、抵、退”办法。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1、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免税规定。P27(7)

2、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P31第三点

3、税控收款机的税额抵扣规定。P41第6点和P47第五点

4、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的抵扣时间规定。P44第3、4点

5、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规定。P45第(五)点

6、电力产品应纳税额计算。P47第六节

一、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增值税

营业税

货物

消费税(11)

有形动产

不动产

无形资产

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

其他劳务

特殊项目或行为的具体确定:

1、特殊项目(4种 结合P47、四的特殊计算)

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的行为(8种 P26)

其中存在两种结合:

第1和第2请大家注意与营业税128页的代销业务结合

第4-第8请大家注意与增值税41页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4的结合。④至⑧可总结为:凡是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以外一律视同销售,凡是外购的货物,只有对外使用时才视同销售,对内使用时不视同销售。

(2)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P51-52)

3、其他免税规定(P26-27)。在基本掌握的基础上注意考题方式的案例化。

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重点把握一般判断标准、特殊规定、管理方法以及新办商贸企业的规定。

三、熟悉税率:

1、基本税率:17% ; 2、低税率的范围:13%(P34)注意农产品(农产品13%,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免税)与矿产品; 3、 征收率:小规模商业企业4% 、小规模其他企业6% 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计算

A、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不含税的销售额,请注意换算公式的运用(尤其是发票类型对分析的影响)

B、销售额中对于价外费用的范围认定与处理

在范围上请注意运费的处理,在计税处理上请注意含税的换算。

C、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

1、折扣方式销售:请注意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还本销售方式销售,不得扣除

3、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收到的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时,进项税不能抵扣,取得专用发票能抵。

4、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逾期当期征(含税);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品押金收取时征(含税)。

5、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1)4%减半征。(2)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a、售价未超过原值,免;b、售价超过原值,4%减半;c旧机动车经营单位,一律4%减半。

6、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确定顺序与公式

D、销售额的确认时间

根据66页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82页的专用发票开具时间进行分析。若提前开出专用发票,就应在开出当期全额计入销售额计税。

E、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中,如果被判断为非应税项目也要被征收增值税,则应该视同含税收入。

F、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P45结合P84、八)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A、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应该结合进口应纳税额的计算。第53页)

3、农产品、运费、废旧物资的计算进项税额。

B、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七项):

在该项计算中,尤其要关注特殊项目(计算进项税额项目,如运费、免税农产品)的计算。

C、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规定。包括四个时间:税控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与废旧物资发票

五、熟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了解电力产品业务)

六、掌握进口货物征税(结合进项税额的确认与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的确认)

七、出口货物退(免)税:重点是掌握“免、抵、退”方法。从扣税法的角度来理解其计算的过程。请同学们结合2003年综合题第1题和2004年计算题第3题进行理解。

八、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一般了解)

九、专用发票的管理:主要重点把握2、4、8、9点。

第三章 消费税法

重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复合计税货物计税办法;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卷烟的计算,出口退税的计算。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1、卷烟进口环节税率与消费税的计算。P106第四点。

一、税目:尤其要留心每个条款中的特殊征收与免征项目:

二、税率:对于采用复合税率的需要加强记忆。

三、应纳税额计算:重点和基础是销售额的确认。

1、在消费税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应注意和归纳两者之间处理基本一致的内容。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销售额的性质,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如果在销售额中包含增值税,应注意换算:

(2)销售额的范围,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这里的价外费用被视为含税销售额(包括品牌使用费)。

(3)在增值税中所谈到的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还本销售、以旧换新、包装物押金的处理,销售确认方式和时间等,这些处理与增值税一致。

这里需要解释的有两点:

一是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会计上的核算如何,押金收入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但啤酒、黄酒的押金收入不征收消费税,要按照一般规律征收增值税。

二是在增值税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收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要按照特殊方法征收增值税,但该行为并不征收消费税。

(4)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第一种情况: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消费税(也不交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

纳税人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及其他方面的,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确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

1、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2、其他方面的自产自用消费品,按当月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当月销售价格高低不等,应按销售数量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销售额。当月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的,可按近期的销售价格确定。

3、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的(一般是新产品),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与增值税相同)。

对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烟用公式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只是计算了从价征收的消费税,并没有考虑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2、消费税的特殊计算方法

第一种情况:生产领用外购已税材料生产应税产品消费税的扣除方法

它是实际耗用扣税法,而不是增值税中的购进扣税法。

生产领用已税消费品税款的扣除应注意的问题:

(1)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是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税额。

(2)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与进口购进的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扣除。

(3)并不是所以情况都可以扣税,只有税法列举的7种情况,其中要特别注意的是,2001年5月1日以后,外购已税酒及酒精的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办法一律停止。

第二种情况: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有关计算问题

1、形式;2、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3、计算;4、法律责任;5、收回后处理;6、其他税种问题。如在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按照要求,还应该一并代收代缴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但应该注意的是,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是按照受托方所在地税率计算的。

第三种情况:某些特殊项目的计算

1、卷烟业务

(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2)卷烟回购业务。P92

2、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准确确定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后,再用上述公式计算缴纳消费税。

3、税额减征规定。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汽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4、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P105

四、进口业务的处理:重点掌握进口卷烟的业务。

五、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分行业处理。

第四章 营业税法

考生应注意掌握营业税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结合出考题。

重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税收征收管理。

难点:不同行业计税依据的确定与计算,增值税与营业税范围交叉征税问题。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1、保龄球、台球的税率变化。P120

2、营业税纳税人购买税控收款机的扣税规定。P125

3、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规定。P130第五点

4、新增减免税的规定P130第三条和P134第33-36条。

一、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一般了解)

二、税目、税率(需要记忆):

三、计税依据:具体规定是考核的重点:

(一)交通运输业:注意联营运费收入的划分。

(二)建筑业:结合P125第6点和129第(四)

1、建筑、修缮、装饰,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包括原材料、物资、动力的价款在内。

2、以总包、分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销售自产货物缴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缴营业税。

1、 总承包人扣缴分包人营业税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劳务以外的价款。

2、 单位自建建筑物销售与单位赠送不动产的计算。

(三)金融保险业(均应该掌握,同时注意减免税第二大点中P132-134中第14—17、19、31、32的问题以及受托发放贷款的扣缴业务P115二(一))

(四)邮电通信业、(五)文化体育业、(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 : 一般条款参见教材P127页。

代购代销的征税问题(128页),与增值税结合 。还重点注意商业企业返还收入处理。

(八)转让土地使用权与不动产的特殊规定。

(九)组成计税价格的运用

(十)熟悉有关新规定(重点1-5,8条)

四、熟悉税收优惠政策

五、熟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难点:城建税的纳税人、税率的选择、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今年新增内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减免规定。P143。

一、城建税是附加税、具有特定目的。它对内征收,但对外不征收。

二、税率:市7%,县城、镇5%,其他1%。另外,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结合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内容)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同时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四、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3%,但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五、纳税环节、地点和期限应该结合“三税”的规定。

第六章  关税法

重点:完税价格的确定、关税的征收管理

今年变化内容:

1、修改进口货物补税和退税时税率确定。P154(四)3(1)。

2、调整运往境外修理货物完税价格的确认。P159二(三)。

一、了解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原产地规定。

二、关税完税价格:(关键)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

A、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包括:

1、货价。实付应付价格先调整(P156-157应当计入6项、不应当计入3项),构成成交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符合4个要求)构成货价。

2、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及相关费用、保费

B、海关估价:依次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2、倒扣价格法3、计算价格法4、其他合理方法。不能使用的有6个价格P159。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P158)

(三)进口货物完税价中的运保费:1、实际支付的费用。2、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发生,行业运费率。3、货价加运费的3‰计算保费。4、铁路公路运输,货价的1%计算运保费。5、自驾运输工具,不另行计入运费。

(四)出口货物完税价:

1、出口货物完税价=成交价格÷(1+出口关税率),成交价格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前的运保费;2、佣金单独列明的应扣除;3、从离境至境外口岸的运保费应扣除。

三、关税减免:(重点是法定减免与特定减免)

四、关税征收管理:

1、关税缴纳:主要掌握几个时间。14日、24小时、15日、6个月

1、关税强制执行:(1)征收滞纳金,万分之五(2)强制征收(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强制扣缴、变价抵缴

2、关税退还:海关多征发现后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申请退税

3、关税补征、追征:补征1年,追征3年。

4、关税纳税争议:30日内复议、15日内起诉(复议前置)

第七章 资源税法

重点: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减免资源税的规定)。

难点:资源产品的划分,税额计算(特殊项目、减免等),增值税与资源税的结合。

一、纳税义务人:

1、在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1)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征。(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3)经营已税矿产品、盐,不再征资源税。

二、掌握税目:

三、课税数量:(计算的关键)

1、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征资源税、增值税)

2、自用的,是除连续加工之外的自用,如投资、福利、赠送等,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以平均价格征收增值税。

(若是连续加工,如原矿加工精矿,征资源税,不征增值税)。无法掌握自用原矿数量,按选矿比或综合回收率折算原矿数量征收资源税。

4、(1)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固体盐税额征税

(2)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耗用液体盐已纳税款准予扣除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

重点:征税范围、增值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管制度。

一、征税范围:

判断的标准应同时具备:1、国有(城市土地属国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集体所有)2、转让(区别出让、出租)3、取得收入。对于教材的十项具体情况应该全部掌握。

二、税率与运用请记忆。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三、增值额:难点是扣除项目的确定:分为房地产开发与旧房交易

四、减免税:主要掌握1、3条。

五、税收管理:重点掌握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的时间。

第十三章 契税

重点和难点: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等。

今年重要变化内容:

1、减免税中增加了房屋附属设施和继承的内容。P243。

2、增加了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P241。

3、契税停止委托代征,采用直接征收。P244。

一、征税对象(注意与土地增值税作比较):

二、纳税义务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

1、出售,成交价格;2、赠与,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交换,价格差价;4、补交,按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土地收益。5、附属设施的处理。(新规定)

四、税收优惠:在熟悉的基础上请着重掌握优惠政策的特殊规定。(第242-243页第二点)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订合同的当天或取得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六、纳税期限、地点: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申报。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规定等。

一、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二、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即依次:1、测定面积2、土地使用证面积3、申报面积

四、税收优惠(重点掌握199页-200页的前十条,以及201页特殊规定的前五条,尤其请大家注意涉及企业用地征免税的规定)

五、主要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十章 房产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纳税期限及地点等。

一、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二、征税范围:同土地使用税

三、应纳税额:

(一)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1.2%

1、对原有房屋的改、扩建,要相应增加原值(新增原值从次月征税)。2、对投资联营的房产(1)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从价计征;(2)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从租计征。3、融资租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4、空调单独入帐,不缴。

(二)从租计征,出租期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注意: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出租的,按4%征税。

四、税收优惠。(熟悉,与土地使用税结合)

五、税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时间。尤其是案例的运用(可以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

第十一章 车船使用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

一、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二、税率:尤其是特殊规定

1、车辆,有幅度的定额税率。(1)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按半吨算;超过半吨按1吨算。(2)机动车挂车,7折征。(3)拖拉机,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5折征;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免征。(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减半征,载货部分全额征。(对于上述内容是计算的重点)

2、船舶,全国统一的固定税额。尾数半吨以下免算,超过半吨按1吨算。

三、计税依据:1、辆2、净吨位3、载重吨位

四、税收优惠(请全部掌握)

五、征收管理。重点是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章 印花税

重点和难点:主要集中在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税率、减免税、纳税办法、处罚

今年重要变化内容:

1、股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从0.2%调整到0.1%。P229

2、纳税人汇缴方式管理方法变化,取消税务机关批准。P233

3、违章处罚全部改变。P236-237

一、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的当事人的范围。

二、税目:尤其要注意例如借款合同、技术合同、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的解释。

三、税率:必须记忆。

四、计税依据(在掌握应税凭证一般计税方法的基础上,着重于特殊规定的计算):P227-230

五、税收优惠政策:全部熟悉。

六、征收管理方法:

1、自行贴花(三自纳税的含义);2、汇贴(一份凭证税额超过500元)或汇缴(同一种类凭证须频繁贴花);3、委托代征。

2、纳税地点: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3、对违反税法规定的处罚。(今年重点留意,特别是处罚具体规定与情况)

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重点:纳税人、税率、应税所得额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税额扣除等。

难点:计税收入的范围、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应税所得额的调整、资产的税务处理、股权投资、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亏损弥补、境外及境内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已纳税款的扣除等。

今年重要变化内容:

1、收入项目中增加了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内容。P251。

2、扣除项目中:

(1)电信企业发行债券支付利息规定。P258

(2)东北地区计税工资标准提高到1200元。P259

(3)电信等特殊行业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上升到2.5%。P261

(4)明确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P264

(5)扩大了社会保险费的范围。P264

(6)税控收款机的扣除方法。P267

(7)电信企业广告宣传费的扣除规定。P269

3、资产处理中:

(1)固定资产残值率规定为5%。P277

(2)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时间规定。P277-278

(3)存货计价管理制度。P279

4、股权投资转让所得的限制性规定。P281第4-6条。

5、税收优惠对新办企业开业之日的具体办法。P292

一、纳税义务人:

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注意:企业被承租经营的情况,需要考虑与个人所得税的衔接)

二、税率:注意亏损弥补对税率(尤其是低税率)的影响。

三、收入总额:请重点关注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包括投资收益的问题)

减免返还流转税、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折扣销售、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销售退回、涉及有关视同销售业务的处理、国债利息与商业银行一级市场、二级市场收益的不同处理、、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等。

四、准予扣除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重点扣除项目的掌握。教材中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基本扣除内容外,还介绍了27项扣除额,一般企业经常涉及到的主要有:利息费用、工资费用、工资附加“三费”、公益救济捐赠、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租赁费、新产品开发费、广告费用、内资房地产企业成本与费用扣除等,应该重点掌握。

五、不得扣除的项目:P272要求全部掌握

六、掌握境内外投资收益已纳税额的扣除方法与综合运用

另外,在具体计算中,对于相关内容存在不同的理解,但是,建议大家在考试中尽量采用申报表的一般方法。

七、亏损弥补:

1、亏损弥补的时间与数额。(该亏损是经过税务机关审定的)

2、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补亏问题。

3、免税项目弥补亏损的规定。

八、资产的税务处理:重点掌握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时间、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的方法与时间;递延资产的扣除:开办费与固定资产修理、改良。

九、股权投资与合并分立的税务处理:

A、股权投资:

重点掌握股权投资所得与股权投资转让转让的处理。

熟悉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免税整体资产转让、免税整体资产置换的条件与入帐价值。

掌握企业合并与企业分立亏损弥补。

掌握债务重组。应重点理解与运用1、3条的含义,并学会计算。

十、应纳税额计算:

(一)核算征收。

这里的查帐征收主要会涉及方法的选择。

应纳税所得额=税法收入总额一税法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或者是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前所得”)±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二)核定征收。掌握适用条件与运用公式计算。

十一、税收优惠: 

重点掌握1-10,20、22等条款的运用。

十二、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的确认。学会运用申报表进行计算。

第十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重点:纳税人、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主要政策。

难点:应税所得额的调整、成本费用列支范围与标准、不准予扣除项目规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内容、应纳税额的计算(涉及相关内容的综合运用)。

今年重要变化内容:

1、明确非租赁等企业不得提取坏账准备以及增加电信企业坏账的处理。P328

2、税前扣除工资与福利费的规定。P327

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税率:

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合营、合作、外资)

生产经营所得,境内、外的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30%

地方所得税3%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邮件、通讯软件)财产转让所得。

2000年1月1日起,预提所得税10%,按收入全额计征。

还需要掌握不同纳税人征税范围的划分情况:

二、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核算问题

(一)掌握特殊收入的确认。

(二)准予列支项目(主要是区分类似项目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三)资产的税务处理。

三、全面掌握税收优惠:

1.减免税优惠

(1)对在某些特定地区直接投资办企业的税收优惠:(记忆)

(2)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

A、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范围界定。

B、 开始获利的年度。

C、 生产性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对于年度生产经营收入的规定(50%)

D、 外商投资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的处理。

同时,还应该注意其他优惠条款对该内容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包括追加投资项目的优惠与教材339页的第5、6、7点。

(2)为了鼓励引导外商向能源、交通等重要项目投资建设的减免税待遇。(对于教材第339页的1-4条单独了解,对于5-7条结合生产性优惠政策的计算)

(3)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

该优惠政策可以结合企业所得税中的相关规定共同理解,基本上两者规定是近似的,但请学员们注意,内资企业的优惠时间是从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两免三减半”,外资企业的优惠时间是从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4)熟悉鼓励向我国企业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税收优惠、股份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问题、我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优惠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优惠。

2、再投资退税:

(1)再投资比例的确认。(40%或100%,包括相互转化)

(2)公式的运用。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率

(3)再投资期限。如果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4)再投资的形式。除一般规定外,还包括将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或者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转作再投资,相应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的部分,给予退税。

(5)再投资退税限额的计算。

3、亏损弥补:(同内资)

4、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具体可以参考2003年综合题的第3题。

另外,考生们应注意减免税问题与税额计算问题的综合运用。

四、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

注意:1、境外所得只能按33%计算纳税,不能按外商投资企业实际适用的任何低税率。2、境外所得单独计算应补所得税。

五、了解关联企业往来:(P349-351)

六、掌握预提所得税:(P353-354,主要掌握其性质、范围和具体操作)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重点:纳税人的认定、区分不同应税所得项目、税率、不同应税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计算、减免税优惠、境外所得税额扣除、纳税办法。

难点:外籍来华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应纳税额计算中一些特殊问题,与其他税种结合计算。

今年重要变化内容:

1、营销业绩奖励的处理。P369、P372。

2、个人结算帐户利息的处理。P373。

3、年终奖金的处理。P389。

4、对我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所得税管理与征收公式。P366、P393-394。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地点变更的条件。P402。

一、掌握纳税义务人所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以及各自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另外,要注意非居民纳税人中国境内居住与实际工作时间的判断。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掌握)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元。另外,对四类居民和华侨、港澳台同胞(教材第379页)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4000元。适用税率是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前四级应该非常熟悉)。另外熟悉税目中免税补贴、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等条款要。

掌握特殊计算(主要在P388的第12点中)

1、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包括年薪制),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纳税,但税率是按照12月平均后确认。(今年必须掌握,但要注意时间规定)

2、特定行业(采掘、远洋运输、远洋捕捞),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3、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P391),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社保有关保险费的有关征税问题。(P391(5)和P396(11))

5、特殊收入的计算: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

(2)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P395)

(4)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收入。P369

6、雇佣、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P391),注意计算与管理。

7、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征税问题(P392-394)

(二)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在采取查账征收时,即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可以借鉴企业所得税的相似规定,尤其要注意投资者兴办两个及以上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征收问题。

(2)核定征收公式的运用

掌握其计算公式,特别在核定征收时对于纳税人使用优惠政策、亏损弥补的限制。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使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年为计算期限)。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注意与企业所得税的结合):

工商登记 纳税义务

工商登记

纳税义务

一、改变为个体户

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不征企业所得税

二、未改变

1、企业先缴企业所得税

2、个人分得的承包所得

1)承包人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项目征个人所得税

2)承包人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分得的承包所得 (1)承包人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项目征个人所得税

(2)承包人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800)

年收入总额包括分得的经营利润(企业所得税后净收益-上缴费用)和工资总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费用扣除方法、税率运用(加成征收)、征收期限、代付税款。

(五)稿酬所得:

1、一般计算:(收入-800)×20%×(1-30%)或收入×(1-20%)×20%×(1-30%)

2、特殊计算:每次确定(P380)。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20%或收入×(1-20%)×20%

(七)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收入-税费-修缮费800为限-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收入-税费-修缮费800为限)×(1-20%)×20%

3、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用于居住:(1)营业税3%(2)房产税4% (3)个人所得税10%

4、一个月租金收入为一次。

(八)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注意税目中的征免税规定

(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注意:1、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和个人结算帐户利息的计算时间。2、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以及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专项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3、P373页税目介绍中的规定。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十一)捐赠:间接性公益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未扣除捐赠支出前)30%以内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十二)境外所得税额扣除:对于居民纳税人从境内和境外所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即对于境内所得按规定征税,对于境外所得单独考虑是否补征或不作处理)。

(十四)税收优惠政策P396-398

重点掌握第一、三款中的相关内容。

第十七章 、收征收管理法 

重点:税务管理、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制度规定、纳税检查、违章、违法处罚规定等。

难点: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延期纳税,税款多退少补,滞纳金规定,偷税(罪)、抗税(罪)等判定条件与处罚规定。

第十八章 税务行政法制

重点和难点:本章要求掌握的重点内容比较分散,各节都有需要理解、记忆的问题。主要请学员注意那些有关时间、程序、适用条件的规定。

第三部分:应试中需要的技巧

(一)选择性。由易到难逐步推进。

(二)规范性。按要求答题,有的考生答题时,要求不明确,该答的未答,不要求回答的内容到回答不少。有的考生用铅笔答题,内容虽然正确,但按规定不能给分。

(三)准确性。包括:答题方法准确、答题内容准确、答题位置准确。

 

《税法》考试答卷的客观题的解题方法与技巧

1、选择题的特点及答题技巧

选择题有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之分,通常占卷面分数的30%左右,主要测试考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l)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

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也是很必要的。一般的做法是:首先通读并回答你知道的问题,跳过没有把握作答的问题,然后重新计算你的时间。

(2)按题目要求答题。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显然,除最佳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某些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只不过是不全面、不完整罢了。一定要看清所有的选择答案。

(3)运用排除法。如果正确答案不能一眼看出,应首先排除明显是荒诞、拙劣或不正确的答案。一般来说,对于选择题,尤其是单项选择题,基干项与正确的选择答案几乎直接抄自于指定教材或法规,其余的备选项要靠命题者自己去设计,即使是高明的命题专家,有时为了凑数,他所写出的备选项也有可能一眼就可看出是错误的答案。尽可能排除一些选择项,就可以提高你选对答案而得分的机率。

(4)运用猜测法。如果你不知道确切的答案,也不要放弃,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一般来说,排除的项目越多,猜测正确答案的可能性就越大。

(5)运用比较法。直接把各项选择答案加以比较,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不同点,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

2、判断题的特点与答题技巧

判断题通常不是以问题出现,而是以陈述句出现,要求考生判断一条事实的准确性,或判断两条或两条以上的事实、事件和概念之间关系的正确性。

(1)统计表明,大部分带有绝对概念词的问题,“对”的可能性小于“错”的可能性。当你对含有绝对概念词的问题没有把握做出判断时,想一想是否有什么理由来证明它是正确的,如果你找不出任何理由,“错”就是最佳的选择答案。

(2)命题中含有相对概念的词,这道题很可能是对的。

(3)只要试题有一处错,该题就全错。

(4)酌情猜测。实在无法确定答案的,请看清试题评分要求。因为在税法答卷中在判断题中采用的倒扣分机制。

(5)注意判断题考核的案例化。

二、计算题、综合分析题的解题方法

计算与分析题主要是测试考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相对来说难度较大,涉及的概念、计算公式较多。但由于计算与分析题的分数在一份试卷中所占的份量一般较大(60%左右),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计算与分析题答题的一般技巧如下:

(l)详细阅读试题。对于计算与分析题,建议你阅读两遍。

(2)问什么答什么。不需要计算与本题要求无关的问题,计算多了,难免出错。

(3)注意问题的顺序与解题步骤。

(4)尽量写出计算公式和答案的标题。

本文章由北京科教园注会培训中心http://www.bicpa.org

日期:2005-11-08 来源:科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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