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何设置增值税会计科目一的核算方法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内
容如下:
另外,企业也可以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六个明细科目,并使用三栏式明细帐。这六个明细科目分别是:“应交税金一进项税额”、“应交税金一已交税金”、“应交税金一销项税额”、“应交税金一出口退税”、“应交税金一进项税额转出”和“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前五个科目记录的内容与前述多栏式明细帐的相应专栏相同。每月终了时将它们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在该明细科目中计算出欠交数(贷方余额)或多交、未抵扣数(借方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