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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园注会】CPA经济法考试常见问题

1、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期限,P212页说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而P213页又有一个总期限,把我搞糊涂了。究竟该怎样?3个月是首付款的期限吗?余款适用总期限,对吗? 
答:这两项并不矛盾,你的理解是对的。212页是第一期出资的期限,而213页时全部缴清总出资的期限。 


2
、问:发行股票对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有何影响? 
答:一般来说会使其下降,因为发行股票会增加净资产。 

3
、问:经济法405页倒数九行: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可在诉讼时效结束后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 
答: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见书29)结束后,债权人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但诉讼时效的结束并没有消灭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内担保权人(债权人)仍可行使此担保物权,至于如何行使,书上有详细规定。 

4
、问:现有一题请教:甲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设备做担保,设备价值200万元,另外找第三人乙、丙为自己的贷款做担保,乙、丙设备的价值分别为400万元。现在,银行放弃甲担保物,请问,乙、丙的责任如何?是承担各自的400万元担保,还是各自将担保责任减少200万元,即,乙、丙各自承担200万元的担保责任? 
答:乙、丙仍应各自承担400万的担保责任,其担保责任并不因银行放弃甲担保物而免除。 

5
、问:请问,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为什么抵押权人优于质权人受偿要优先于质押权?p418 
答:在质押的情况下,债权人占有质物(而抵押不是),其权利保障程度较高。 

6
、问: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为什么抵押权人优于质权人受偿要优先于质押权? 
答:从法学理论上说,经过法定登记的抵押权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因此具有优先的权利。 


7
、问:甲公司与某农场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农场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供应西兰菜花三十吨,每吨单价3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农场表示愿意以每吨40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西兰菜花,农场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公司的西兰菜花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西兰菜花给甲公司。甲公司要求某农场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西兰菜花,农场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不同意,坚持要求农场遵守合同。试分析:(1)甲公司能否答应某农场的要求解除合同?(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公司如果要求某农场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甲公司能否要求某农场赔偿没有按时供货的损失,如果甲公司提出这个请求需要提供何种证据?(4)某农场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答:(1)可以。(2)有法律依据。(3)可以,不会考证据,我们不考民诉法。(4)不可以,除非客观上无法履行或者守约方认为没有必要履行 


8
、问:请教老师?1/2以上和过半数有什么区别? 
答:一般1/2以上包括1/2,而过半数没有包括1/2 

9
、问:经济法405页倒数九行: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可在诉讼时效结束后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请讲一下! 
答: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见书29)结束后,债权人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但诉讼时效的结束并没有消灭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内担保权人(债权人)仍可行使此担保物权,至于如何行使,书上有详细规定。 

10
、问: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ABCDE五位股东,现A决定将其出资转让给甲,应符合( )条件。 (A) 只要BCDE四位股东有两位同意 (B) BCDE四位股东中的两位同意,并且其代表的出资额与A的出资相加超过注册资本的1/2 (C) 无论BCDE中几位股东同意,其所代表的出资额与A的出资相加超过注册资本的1/2 (D) 须经BCDE几位股东全体同意 
答:《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一,而股东会决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在确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应当综合上述法律规定确定其转让的条件。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所以答案是C 

11
、问:委托与代理的区别  
答:1、委托合同属于合同法律制度,代理制度属于民法的内容。2、委托关系产生于委托合同,代理除了产生于被代理人的委托外,还有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3、委托处理的范围广,可以受托人自己处理,也可以与第三人发生关系,代理一定是与第三人发生关系的。4、受托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受托事务,代理人一定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12
、问: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答:见下表 
发生时间 法定事由 事由消除后 
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 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 诉讼时效继续进行 
最后六个月 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的任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何时候 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13
、问:对教材P410最后两段和P411第一、二段提问的会员较多,现举例回答如下: 
答: 1、甲向乙借1万元,将家里的钢琴作抵押;甲又向丙借2万元,也以这台钢琴作抵押。这两次抵押都没有登记过。当两个债权期限届满时,甲无法清偿,而这台钢琴因为比较陈旧了,变卖后只得了1.5万元。因此乙和丙按照比例受偿,即乙得0.5万元,丙得1万元。 
2
、还是以上的例子,甲将钢琴先押给乙,后押给丙。在拍卖此钢琴时,乙又买下了这台钢琴,因此抵押权与所有权归属于一人了,此时乙得到的优先受偿权再也不是与丙按比例分配,而是由其受偿1万元,余下5000元由丙受偿。 
3
、还是以上的例子,甲是35日将钢琴押给乙的,欠乙的债将于125日到期;甲又于58日将钢琴押给丙,该债务将于1015日到期。甲对丙的债务到期在先,但设立抵押权在后,因此当1015日甲无法清偿对丙的到期债务时,钢琴变卖款不能全部用来清偿对丙的债务,丙只能得到10000元,因为乙的抵押债权成立在先。当然,乙和丙是按照比例受偿,因为这是没有登记的动产抵押。 
4
、还是以上的例子,甲是35日将钢琴押给乙的,欠乙的债将于105日到期;甲又于58日将钢琴押给丙,该债务将于1215日到期。甲对乙的债务到期在先,设立抵押权也在先,当105日甲无法清偿对乙的到期债务时,乙对钢琴的变卖款享受抵押权后的余额,甲不能擅自处理,要提存作为对丙的债务的担保。此时乙的抵押权实现后的余额为1万元,因为这是一个动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抵押,都没有登记过,按比例清偿。 


14
、问: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区别? 
答:要约撤回是对未生效要约宣告其不生效;要约撤消是对已生效的要约宣告其失效。因为要约到达对方生效,所以撤回应当在要约到达前或同时到达;撤销是在要约已经到达后。 

15
、问: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特征 
答:保管合同的特征: 
(1)
标的是保管行为;(2)原则上为实践合同;(3)原则上为无偿的,可以合同约定有偿;(4)必须转移保管物的占有。 
仓储合同的特征: 
(1)
保管人必须具有仓储设备,并是从是仓管业务的人;(2)是有偿合同;(3)为诺成合同;(4)仓储对象为动产;(5)仓单在仓储合同中具有重要作用。 


16
、问: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第一年利润/第一年净资产*第一年净资产+第二年利润/第二年净资产*第二年净资产+第三年利润/第三年净资产*第三年净资产)/(第一年净资产+第二年净资产+第三年净资产)=(第一年利润+第二年利润+第三年利润)/(第一年净资产+第二年净资产+第三年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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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11-28 来源:科教园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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