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司法
本章变化内容
2001年指定教材增加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2年指定教材增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03年指定教材的主要变化:(1)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自1998年1月1日起不再适用募集设立方式,只能以发起设立方式(发起人不得少于5人)首先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经过1年的上市辅导期后,再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对社会首次发行新股。因此,2003年教材删掉了有关募集设立的全部条款;(2)新增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3)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的第3条进行了调整;(4)在“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新增“在2002上半年之前,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在2003年上半年之前,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1/3以上的独立董事”的规定。
2004年指定教材将“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时的变更登记时间”由原来的“90日内”调整为“90日后”。
2005年指定教材的主要变化:(1)对第1节“公司名称”部分进行了小幅调整;(2)对第3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部分进行了重大调整;(3)对第3节“独立董事”部分进行了小幅调整。
随着教材的不断调整,本章的考试重心逐步转向“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考生应重点关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制度和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历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2年)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不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由于丙个人无力全部补交出资的差额部分,甲、乙作为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B选项是正确的。
2.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即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法定期间为( )(2002年)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
答案:C
解析:公司合并、分立、注册资本的减少以及清算都将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应当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在上述几种情形下,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相同。
3.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W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3年)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W,无须经其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W,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W,但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W,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
答案:C
解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注意A选项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情形;B选项适用于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出资。
4.根据公司中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是( )(2003年)
A.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B.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C.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D.公司的年度报告
答案:B
解析:回购本公司的股票,是减少公司的股本数额,实际是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因此,应当以特别决议的通过。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下列有关公司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3年)
A.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B.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5日通知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C.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脏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D.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9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答案:A
解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合并、分立时的程序要求是一致的,即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注意与公司解散时通知、公告时间的要求有区别。后者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4年)
A.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6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答案:D
解析:A选项所述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而非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只需备案即可;B选项和C选项所述时间不符合规定。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4年)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
答案:B
解析:劳务只有合伙企业法允许作为其出资方式之一,因此,A选项不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所以,C选项不正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故D选项也不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
A.董事长的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中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答案:AC
解析:本题是关于董事会问题。董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会议记录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后存档。所以,B、D两项是错误的。
2.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有( )(2003年)
A.公司的经理发生变化
B.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化
C.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
D.公司的名称发生变化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点为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应当注意区别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和需要备案的事项,一般而言,公司设立登记时已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化,都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只需向登记机关备案。本题中A即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但如要是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则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甲公司为依《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为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均从事商品零售业务。下列有关甲乙两公司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3年)
A.甲公司的股东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而乙公司的股东按合同约定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甲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而乙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
C.甲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而乙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可以低于人民币30万元
D.甲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足,而乙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
答案:BD
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也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即: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以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故C项的说法错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按出资比例分配损益,故A选项也是错误的。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2003年)
A.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答案:CD
解析:《公司法》规定,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事项中,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有()。
A.董事会拟定的亏损弥补方案
B.发行公司债券
C.公司章程的修改
D.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答案:BCD
解析:B、C、D三项均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须以特别决议通过。A选项属于一般决议,股东大会只需以一般决议讨论通过。
三、判断题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 (2002年)
答案:√
2.甲公司的董事为乙公司经营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2002年)
答案:×
解析:该行为已构成同业竞争,应当禁止
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2002年)
答案:×
解析: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4.某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为500万元的关联交易,该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前,必须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 ) (2003年)
答案:√
解析:有关法律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
5.甲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医疗器械销售给丙公司,获利2万元。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王某获得的2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王某的职务。甲公司的上述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2003年)
答案:×
解析:甲公司的做法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因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同业竞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违反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6.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04年)
答案:√
解析:《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且应当在出现该情形的2个月内召开。
7.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时,须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2004年)
答案:√
解析:注意区分拟达成的重大关联交易和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方式不同。前者按照本题的要求处理,后者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没有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时的比例作出要求。
四.综合题
1.某国有大型钢铁公司(以下简称“钢铁公司”)被选定为境外发行股票和在境外上市的预选企业。钢铁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讨论,确定了股份制改组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本题11分)
(1)钢铁公司拟将其全资拥有的下属炼钢、炼铁、烧结、耐火材料、轧制、运输、销售等单位的资产,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成立之后,在三个月之内即向境外募集新股。
(2)钢铁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确认后折合为一定股份,界定为国家股,由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持有;钢铁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其他资产,经评估确认后,以净资产折合为一定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由钢铁公司持有。
(3)钢铁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含土地使用权)预计为人民币125000万元,拟按60%的折股比率折合为7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未折股的净资产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4)股份公司拟向境外发行60000万股外资股,外资股发行成功之后,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5000万股。根据模拟的股份公司财务资料,股份公司在外资股发行完毕之后的每股税后利润预计为人民币0.20元,如果按8倍市盈率计算,每股外资股拟按人民币1.60元等值的外币价格发行。
根据以上各点,请分别回答以下四个问题:
(1)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及向境外募集股份的安排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2)将钢铁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界定为不同性质的国有股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3)钢铁公司投入股份公司净资产的折股比率以及对未折股的净资产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4)股份公司发行外资股的每股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1997年)
答案:
(1)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及向境外募集股份的安排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改组向境外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该股份公司一经成立,即可以发行新股。
(2)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时,其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评估确定后,须将净资产一并折股,股权性质不得分设,股权应确定由国有持股单位统一持有,不得由不同部门或机构分割持有。
(3)钢铁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的折股比率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该折股比率不得低于65%,而钢铁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的折股比率仅为60%;钢铁公司将未折股的净资产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符合有关规定。
(4)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股票发行的溢价倍率不应低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钢铁公司投入股份公司净资产的折股倍数,即不应低于新股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而新股发行前的每股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67元(即折股倍数约为1.67倍),故股份公司按每股人民币1.6元的等值的外币价格发行不符合有关规定。
2.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l)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查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股份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l)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2001年)
答案:
(1)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C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该次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年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东大会年会于7月8日举行超过了6个月。其次,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井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3.某人举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甲公司在主要发起人乙企业以经营性资产投入甲公司,并认购相应的发起人股份。在甲公司成立后,乙企业将已经作为出资应当交付给甲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折合2000万元作为自己的资产使用已3年有余,至今尚未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所属子公司伪造进出口凭证,虚报进出口经营业绩,累计虚增经营额84640万元,占公司营业额的90%,虚增利润1560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85%,严重损害了股东和其他人的利益。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为A某和B某(A某为会计人员,B某为非会计人员;二者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为甲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C某和D某严重不负责任,未进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也未认真审核相关会计凭证的真伪,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尽管属于过失,但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3)甲公司选任的两名独立董事会不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甲公司董事会提名E某和G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而E某直接持有甲公司流通股股票10万股,G某为具有4年从事会计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经历的专家。上述独立董事提案由出席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800万股(占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8000万股的60%)的全数同意通过。
要求:
如果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乙企业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乙企业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根据上述要点(2)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A某和B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C某和D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根据上述要点(3)提示内容,E某和G某是否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分别说明理由。(2002年)
答案:
(1)乙企业的行为属虚假出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乙企业应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若构成犯罪,对乙企业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①对A某和B某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②对丙会计师事务所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并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另外,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对C某D某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若情节严重,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3)E某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而G某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①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而E某所持10万股并不及公司所发行的18000万股的1%。因此E某符合条件。
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因此,G某不符合条件。